1/1起調升基本工資,勞局:未依法調整,最高罰百萬(2020/12/21-2020/12/27)
在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及經濟成長率後,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每月基本工資由 23,800元調至24,000 元,調升 200 元,調幅為 0.84%,每小時基本工資則比照每月基本工資之調幅,由 158元調整至160元,勞動部於今年9/7公布,自民國110 年1月1日起實施。
基本工資的調升,固然對企業之人力成本造成壓力,不過既然是法定要求,遵循法令仍是上策,若未按照規定,恐觸法受罰。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21條第1項:「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。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」若低於基本工資,則會遭本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,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;此外,仍有工資未完全給付的觸犯,依本法第22條第2項前段條文:「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。」一樣按第79條第1項第1款處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亦即,未給足基本工資,至少遭罰4萬元新台幣,幾乎是可以請1.5個人力的金額,如因此受罰,著實不值得,故事業單位應做足準備因應。順道一提,勞工保險、全民健康保險、勞工退休金提繳等費用,也須以24,000元的基礎一併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