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愛請假雇主解僱,勞工局:這種假要注意(2020/08/03-2020/08/09)
新聞連結:https://ctee.com.tw/news/policy/313573.html
此篇新聞為常見的勞資爭議情形,日前北市某公司因員工差勤紀錄差,在收到員工申請生理假後就逕行解雇,所以遭該員申訴後被北市勞工局依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開罰(請見第14條、第21條和第38條規定)。
請假雖是員工權益,但難免有時遇到投機取巧者,濫用與雇主間的信任惡意請假曠職,只是有些假別如家庭照顧假、生理假、產檢假等特殊假別,如不允假容易產生爭議,實務上建議雇主從寬認定,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;而針對濫請假的員工,應當對其進行勸導或警告,並留下面談記錄,謹慎地依照請假規則或契約來審核給假,由此可見,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有建立完善之必要。若經過一段時間,發現該員工仍然有類似投機行為,再來協議終止勞動契約或解僱才較具正當性,於勞工局爭議時則不易落入違法被罰的境地。